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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寬了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自然循環(huán)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限制
許多檢驗檢測機構和藥劑生產(chǎn)單位要求放寬對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限制。經(jīng)過(guò)論證和調研,鑒于鍋內加藥實(shí)際使用效果不錯,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限制條件由原標準的“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2t/h,并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擴大到“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4t/h,并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3MPa”。
(2)增加了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鍋爐結垢速率和排污率的限制
為了促進(jìn)適用高效阻垢劑,減緩鍋爐水垢生成速率,在表2注1中規定“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鍋爐受熱面平均結垢速率不得大于0.5mm/a”。
有機阻垢劑與結垢物質(zhì)作用后不生成固體水渣,可降低鍋爐排污率,有利于節能減排。為了促進(jìn)使用有機配方的阻垢劑,標準修訂后,在4.5.4條規定:“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鍋爐正常排污率不宜超過(guò)10.0%”。
(3)對采用鍋外和鍋內加藥聯(lián)合水處理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有些使用單位和檢驗監測機構建議,對采用鍋外和鍋內加藥聯(lián)合處理的給水和鍋水水質(zhì)可按單純加藥處理標準的規定執行。理由是為了減少再生次數,提高樹(shù)脂利用率,減少自耗水率,軟水器運行終點(diǎn)控制在負硬水范圍內,鍋內再采取加藥處理,也可以保證不結垢。標準修訂時(shí)在表2注2中規定:“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4t/h,并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3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同時(shí)采用鍋外水處理和鍋內加藥處理時(shí),給水和鍋水水質(zhì)可參照表2的規定”。
(4)規定了給水pH的上限
給水pH控制范圍為7.0~10.0。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藥劑主要是堿性藥劑,而給水中的硬度在鍋內會(huì )消耗酚酞堿度,生成水渣。因此,即使給水pH較高,一般也不會(huì )導致鍋水pH超標,另外還同時(shí)限定了鍋水pH的控制范圍。
(5)增加了給水含油量的指標
為了防止結垢,此種處理方式的鍋水堿度一般都較高,若給水含油量較大,一方面可能發(fā)生皂化反應,引發(fā)汽水共騰;另一方面可能生成油垢。因此有必要限定給水含油量。
(6)增加了鍋水阻垢劑控制指標
既然是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方式,就必須規定阻垢劑控制范圍,磷酸鹽是常用的阻垢劑,因此規定了磷酸根控制指標。磷酸根控制指標適用于鍋內加磷酸鹽阻垢劑,當采用其它阻垢劑時(shí),阻垢劑的殘余量應該符合藥劑生產(chǎn)廠(chǎng)規定的指標。
(三)熱水鍋爐水質(zhì)標準修訂內容
1、采用鍋外水處理的熱水鍋爐水質(zhì)標準修訂內容
表3 采用鍋外水處理的熱水鍋爐水質(zhì)
水樣 |
項目 |
標準值 |
給水 |
濁度 FTU |
≤5.0 |
硬度 mmol/L |
≤0.60 |
|
pH(25℃) |
7.0~11.0 |
|
溶解氧a mg/L |
≤0.10 |
|
油 mg/L |
≤2.0 |
|
全鐵 mg/L |
≤0.30 |
|
鍋水 |
pH(25℃)b |
9.0~11.0 |
磷酸根c mg/L |
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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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硬度的計量單位為一價(jià)基本單元物質(zhì)的量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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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溶解氧控制值適用于經(jīng)過(guò)除氧裝置處理后的給水。額定功率大于等于7.0MW的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除氧,額定功率小于7.0MW的承壓熱水鍋爐如果發(fā)現局部氧腐蝕,也應采取除氧措施。 b 通過(guò)補加藥劑使鍋水pH控制在9.0~11.0。 c 適用于鍋內加磷酸鹽阻垢劑。采用其它阻垢劑時(shí),阻垢劑殘余量應符合藥劑生產(chǎn)廠(chǎng)規定的指標。 |
(1)修訂了鍋水pH
標準修訂征求意見(jiàn)時(shí),有檢驗檢測機構和藥劑生產(chǎn)單位建議修訂鍋水pH控制上限。理由有三個(gè)方面:①供熱系統所使用的材質(zhì)較為復雜,除了鋼材外,還有鋁材和銅材,為了兼顧供熱系統鍋爐管道、熱交換器、散熱器不同材質(zhì)的防腐問(wèn)題,應降低鍋水pH控制上限;②原標準規定熱水鍋爐鍋水pH控制范圍是10~12,由于供熱系統水容量很大加之失水現象較為嚴重,即使加藥短時(shí)間內也無(wú)法滿(mǎn)足要求,同時(shí)造成藥劑極大的浪費。
根據碳鋼在水中處于鈍化狀態(tài)的pH的范圍是9~13,將熱水鍋爐鍋水的pH修訂為9.0~11.0。
(2)增加了給水全鐵含量指標
熱水鍋爐大的問(wèn)題還是防腐蝕問(wèn)題,控制給水全鐵含量,也就等于控制住了熱水鍋爐的氧腐蝕,因此有必要規定其給水全鐵限定指標。
(3)增加了鍋水阻垢劑控制指標
采用鍋外水處理的熱水鍋爐給水硬度控制指標≤0.60mmol/L,由于給水殘余硬度較高,為了防止鍋爐結垢,規定了鍋水磷酸根控制指標。磷酸根控制指標僅適用于鍋內加磷酸鹽阻垢劑,當采用其它阻垢劑時(shí),阻垢劑的殘余量應該符合藥劑生產(chǎn)廠(chǎng)規定的指標。
(4)放寬了給水除氧的限制條件
熱水鍋爐防腐蝕機理不斷有新的進(jìn)展,防腐蝕措施不斷有所突破,防腐蝕方法不僅限于除氧,近幾年來(lái)不斷有人呼吁放寬了給水除氧的限制條件。經(jīng)過(guò)論證和調研,有條件地放寬給水除氧的限制。
原標準規定“額定功率大于等于4.2MW的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除氧”,修訂后表3腳注a規定:“額定功率大于等于7.0MW的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除氧”,但同時(shí)又規定“額定功率小于7.0MW的承壓熱水鍋爐如果發(fā)現局部氧腐蝕,也應采取除氧措施”,即放寬了給水除氧的限制條件,又可以有針對性的防止鍋爐腐蝕,
2、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熱水鍋爐水質(zhì)標準修訂內容
表4 單純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熱水鍋爐水質(zhì)
水樣 |
項目 |
標準值 |
給水 |
濁度 FTU |
≤20.0 |
硬度a mmol/L |
≤6.0 |
|
pH(25℃) |
7.0~11.0 |
|
油 mg/L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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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水 |
pH(25℃) |
9.0~11.0 |
磷酸根b mg/L |
10.0~50.0 |